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年18禁
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18禁
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8〕623号)有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18禁
初评,拟认定魏诗珈(16220403)等129名同学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,尹耀阳(16220719)等150名同学获得二等国家助学金,李静怡(16221302)等6名同学获得三等国家助学金(具体认定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18禁
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
联系人:王晗
联系电话:85095328
办公地点:逸夫机械材料馆401